【书名】民法物权 #EPUB
【作者】王泽鉴
【发布时间】2010-11-01
【格式】EPUB
【获取】[链接登录后可见]
【简介】《民法物权(第2版)》内容包括:物权法的意义和性质、物权法体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发展、物权通论、物权的意义、物权的种类、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保护、物权变动、基本理论、物权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动产物权的变动、体系构成及综合实例……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人学法律系,获得过慕尼黑大学法学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等。
【用户评论】
占有那一节看得蛮舒服。560多页终于看完了,一天一百页,身体里的法学开关打开啦哈哈。
补标
上学期和组员一起研读本书,补上了没修物权的遗憾。后悔没逼自己边读边写案例报告…
书很经典,但是我基础不行,因此只是草草翻阅,之后还需要在了解各项物权制度的基础上再多加阅读思考。大致感觉为解决实务的理论比较多。
还得再读…
依然是王老师的风格,案例立法史料理论结合得非常充分。但值得反思的是,民法典时代,物权分论部分的参考价值究竟有多少。至少在应试的角度,我只仔细读了通论和占有部分。
内容很深,和民法总则一样,一遍根本不够。有待再阅
翻完BGB物權編找來這本加深理解。 物權就是在述說「物」在人類社會中位置——物一定要依附於人,於是關於物,最根本的基設就是「所有」,物經人「所有」。由是把人放到主位,即有「人索/所物的一種權能」——物權。但「有」是一個複雜問題,實際上也只能用經驗實例來判斷,無非是時間相繼/空間相續/意思相合/契約相定。 物權在民法體系中分為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可分別解為「有」「用」「售」三項。但三項實屬一項——用。最簡單的,非所有之物即在用中了:用生成了有,有保障了用。極端情況下,一個所有者在其生命中所有年限都未曾使用一物,此物也經他使用——使用了「排他性的有」這種「用」。所以有是一種用。而售更是一種用,一種把用和有交予他者的用,這個不必再展開了罷。 法學專業技術本子生生被窩讀成法哲學xs
重读立法史料,方知最难处是抄得明白
占有部分、总论的物权法结构原则部分是本书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