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PDF
【作者】格奥尔格·耶利内克
【发布时间】2012-04-01
【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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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主要内容包括: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现代宪政史上的一大贡献;重温人权:格奥尔格·耶利内克论权利与国家。
格奥尔格·耶利内克(1851-1911)
德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法律实证主义的重要批判者之一。曾在维也纳大学、海德堡大学与莱比锡大学学习哲学、历史与法律,获得哲学博士与法学博士学位。其在短暂的行政工作之后,开始在维也纳大学教授国家法与国际法。1889年,其因犹太出身而无法获得进一步升迁,不得不转向柏林,在那里获得教授职位,此后先后在巴塞尔、海德堡等地任教。1896年,荣膺普林斯顿大学名誉博士。其一生都在与19世纪后期主导德语公法学界的法律实证主义抗争,坚持在社会与政治中理解公法理论。其“伦理最低限度”的法律定义,及主观公权利体系对德国法学产生了持久影响。其代表作有《法的社会意义》、《主观公权利体系》、《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国家学通论》等。
【用户评论】
正文非常短,前几章的内容无论当时多么有洞见如今已经是老生常谈,最后一章似乎有话要说,但又没怎么展开。本书还附了一篇附录,写的也挺乱的。
不容易读的小书,特别是后附的那篇凯利的文章。愈发觉得,耶利内克的小文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因为翻译,减一颗星。经过对最后几部分的比照阅读,此译本显然略逊于商务的译本。)
这既是本科时期读的最后一本书,也是本科之后读的第一本书。
社会理论课程第二周的阅读材料,花了半个下午看完了…耶利内克讨论的正文部分非常简单,老师上节课预告说全书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法国权利宣言不起源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而起源于美国的独立宣言”。然而作为选读材料的凯利的评述文章就太难懂了…初步理解应该是在谈施米特-凯尔森关于法律-国家关系的实证主义/自然主义辩论的前身,耶利内克似乎想通过将个人权利建基于自然法原则而非社会契约原则来从“国家赋予个人权利”逻辑中拯救个人权利,然而具体讨论细节显然超出我的理解和知识储备了…上个学期翘掉旁听的人权与主权课程中关于施米特和凯尔森的两节真是失误(但原因是因为那两节课要供什么政治局委员观摩,我实在不愿意参加…)无论如何下周上课一定要认真听尽量对这个问题了解的更深入一些!
读了两遍还是没看懂凯利在讲什么玩意儿
不觉得论证有多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