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大陆法系(第二版)
【作者】约翰·亨利·梅利曼 (John Henry Merryman)
【ISBN】9787503646102
【发布时间】2004-01-01
【格式】PDF
【获取】[链接登录后可见]
【简介】《大陆法系》(第2版)自1969年出版发行以来,大陆法系已发生了诸多变化。在保留原书构架和大部分内容的同时,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关于大陆法系正在发生的显著变化,便以新的章节予以论述。借此再版机会,《大陆法系》(第2版)也反映了第一版读者所提建议,此外,为了便于将来的研读,《大陆法系》(第2版)还更新了参考书目。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以及对《大陆法系》(第2版)第二十章撰写所提出的若干建议。对于一般比较法文献作者的思想及深邃见解,我也表示诚挚的谢意。
约翰·亨利·梅利曼,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美国斯坦福大学斯韦策荣休讲座教授及艺术系荣休教授。纽约大学法律科学博士及法学硕士,圣母大学法律博士。1953年起任教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1960年起任教授,1971年起任讲座教授。1980年起兼任斯坦大学艺术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学及艺术与法律。
【用户评论】
: D908/4926
入门类。1.从一个英美法系的作者来看大陆法系的特点与局限,才知道课堂上的知识不是理所当然的,在世界的另一头有着对法律有完全不同的认识和实践的人们。 2.而中国的情况可以对比着经典的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和德国,又有不同。 3.此书虽小,但对于我来说还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浓缩充实,看完
内容易于理解,但又不失深度,翻译得很棒,完全没有阅读障碍……发现以前对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区分太偏差了……大陆法系——法学家的世界,普通法系——法官的天堂……
没读懂所以没读完
通过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介绍两大法系的联系区别,重点突出,语言生动,非常适合初学者打基础,然后进一步探索其他并非主干但也很重要的联系区别。原本我法律条文都看不懂,更别提比较法系。但最近拜其他书籍提点,我发现两大法系和团队协作有深层共鸣,有些工作适用普通法思路管理:搭好概括性的上层建筑,设定工作情景,赋予下属自由和责任,下层可以调整上层的解释;有些工作适合大陆法系思路管理:制定精确优美的“法典”,下属严格按“法典”执行。Reed Hastings只字未提两大法系,但Netflix施行的管理制度天然与法系思想有深刻的联系。这书太难买了,完全应该重新校对再出一版新的。
前五章收获最大
简练却又超越时间。尽管书中的许多论断今天已经不再适用(且在当时也并不当然适用),但仍然是成熟思考后的结果。阅读的性价比太高了。 不过最有意思的是,当时这俩译者翻译的时候,竟然没有版权、因此被拒绝安排与作者见面。。。
感觉对这本书的拔高和表扬有些过誉,揭开大陆法系面纱的方式是用大陆法系曾经对英美法系的态度来对它吗?不明白,总是暗戳戳阴阳怪气和贬低的感觉让人不适,对大陆法系的一些认识在今天看来也有些陈旧了。再讲内容和翻译,虽然是写给几乎无基础的人,但可以说毫无吸引力了,太抽象,零门槛很难看懂吧,总之不大喜欢。
必读书目。之后找第三版过来对比看看。
既然两大法系各自取长补短,谈的某些具体特征似乎都已名不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