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早期制度史讲义
【作者】[英] 亨利·萨姆纳·梅因
【ISBN】9787100208970
【发布时间】2022-06-01
【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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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早期制度史讲义》是作者在牛津大学的一部讲稿,更具体地贯彻了《古代法》的基本思路,通过分析古爱尔兰法,即所谓的“布雷亨法律”,深入阐述了法律有其自身复杂的演化过程。作者从社会人类学的角度入手,把视野投向最原初的社会部落,考察从亲缘关系、部落机构中如何逐渐萌发出法律,最初的法律形态又是如何规定家庭关系、土地关系等;最后,再反过来看这些法律因素对帝国的影响。具体而言,前十一讲通过分析有一千多年历史的爱尔兰“布雷亨法律”,深入阐述法律有其自身复杂演化过程的思想,最后两讲则可见到梅因将法学史研究与分析重大的现实立法问题相结合的精湛功力。
亨利•萨姆纳•梅因(Henry Sumner Maine,1822—1888),19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学家、英国现代历史法学和比较法学的奠基人。其一生经历丰富,兼涉法律实务、法学研究与时评,著述颇丰。其法学著作多以讲义形式面世,传世名著《古代法》便是由他在伦敦四大律师会馆的讲稿修订而成,甫一问世即成经典,在西方法学界的影响经久不衰。
【用户评论】
1.对摩尔根的回应:早期社会中的血缘关系具有拟制性,血缘产生支配,支配亦可产生血缘。当然梅因也不否认在极早期团体纯粹由血亲维持,但在他看来,当人类团体开始定居的时候,就有了血缘向地缘的过度,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2.在“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并不是历史宿命,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封建化与罗马帝国的关系。父权制到联合家庭(氏族化),氏族到政治共同体(封建化)是历史的常态,当然这些小氏族与小头领也相当脆弱,很容易解体倒退。真正突破这一历史常态的是罗马帝国,以及罗马帝国影响下的西方现代主权。霍布斯、边沁与奥斯汀就站在这个终点上。